解读甲骨文宰丰骨匕刻辞(附图)
图为商代一块牛骨,匕首形。镶嵌十四颗绿松石,相传也为安阳出土。殷商时期甲骨文,多为卜辞,记事者甚少,此骨匕记载了帝乙或辛帝时,宰丰受到商王赏赐之事。宰丰骨匕一面刻辞纹,另一面刻有文字,一端残,文字分两行,完整无损,罕见之极。其布局精妙奇美,疏密得当,笔力雄健浑圆,结体错落有致,显示出卜辞书法成熟之美。
宰丰骨匕相传出土于河南安阳,初步判定为商代晚期一块牛骨,长27.3厘米,宽3.8厘米,匕铲形。根据刻辞推断宰丰骨匕为探查农田墒情使用的器具,亦为商代农事祭祀使用的礼器。骨匕镶嵌十四颗绿松石,一面刻精美纹饰,另一面刻有文字两行二十八字。对于骨匕刻辞,专家学者多有探讨,各有所论。但笔者认为在骨匕刻辞的认知上,各家所述多有疏误,仍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。故对骨匕刻辞二十八字,重新疏证,逐字释读如下:
右起竖读第一行:
第一字:“ 工”字古文。《说文》:“ 工”古红切。巧饰也。象人有规矩也。与巫同意。凡工之属皆从工。【译文】工,巧于文饰。象人手中有规矩形。与巫字构形从工同意。通过对《说文》“工”字的解释的理解,笔者认为“工”就是有刺入功能的器具,而骨匕铲就是此类器具中的一种。“工”与“攻”同义,因此在铭文中作动词使用。在此铭文中“ 工”就是指骨匕铲。释读为:“工”字,释义为:“将带有巧妙纹器具(骨匕)刺入”。
第二字:“ 展”字古文。由上下两个“ 工”字组成。是由四个“ 工”字构成的“展”字古文的省体。《说文》:极巧地视之也。从四工。【注释】:极巧句。【段注】:“工为巧,数四工为极巧。极巧视之,谓之雕娄之明,公输子之巧。既竭目力也”。按,《段注》:“凡展布字当于此。在此铭文中此字释读为:“展”字。释义为:巧妙地察视。
第三字:“王”字古文。在此铭文中特指天子。释读为:“王”字。释义为:王。
第四字:“田”字古文。《说文》待年切,陈也。树榖曰田。象四口;十,阡陌之制也。凡田之属皆从田。【译文】:田,陈列(得整整齐齐)。種植稻谷的地方叫田。(口)象田四周的界限;十,表示东西南北纵横沟塗。大凡田的部属都从田。释读为:“田”字。释义为:种植谷物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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