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与商殷文化
甲骨文与商殷文化
1.继统文化
我国古代(包括司马迁在内)对商殷帝系的“兄终弟继”现象不理解或多有微词,认为“兄终弟继”的继统方式是大逆不道的行为。今天甲骨文的发现,揭开了其中的谜团:武乙以前,直系、旁系并重。也就是说,父终子继和兄终弟继都是合法的,兄弟之间无主辅之别。这是商殷继统文化的特色。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,我们今天推测:一是上古时代人们的平均寿命可能很短,采取兄终弟继的方式可以给下一代的成长留出足够的时间;二是继统文化从原始的禅让制度演变而来,公共社会—一家族天下———家天下,这里有一个演变的过程。但值得一提的是:
(1)有商一朝31王,采取兄终弟继的方式传位,但弟继终了,最后还是还位于嫡系长子或长孙。整个商王朝在继统问题上一直没有混乱,也未曾出现在皇位继承上的篡逆问题。
(2)殷末4代帝王则是实行父死子继的继统方式,这应该是直系嫡传继统文化的滥觞。
2.谥法的滥觞
对于谥法的问题,学术界一般认定谥法起源于西周孝王(前909~前895年间)。从出土的甲骨文分析来看,有商一经具有了谧号的意味。因此·谥法起源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商榷和论证。
3.关于方国的问题夏、商国土,西迄陕西,东至东海,沿河流域小国众多。《吕氏春秋·用民》中有云:“当禹之时,天下万国;至于汤,而三千余国。”甲骨文中称“国”为方国,方国记载的有七百多个方国,方国一般称“某方”。学术界就把“某方”称为某方国。方国的首领称“某侯”或“某伯”。
1973年河南安阳小屯村南出土的刻辞卜骨拓片:关于甲骨文书法的风格问题,董作宾先生曾有“雄伟壮丽、端庄整饬、颓糜、严整、劲俏”等五种风格的划分。自他提出后并无人提出相反的意见,所以就这样顺理成章地沿用至今。但现在看来,其划分既不准确,也不科学。对于这个问题.郭沫若有一段话很有参考价值。他在他的《殷契粹编》中感叹。“甲骨文书法,其契之精而字之美.每令吾辈数千载后人神往。凡此均非精于其技者决不能为……-足知现存契文.实一代书法.而书之契之者,乃殷世之钟王、颜柳也。"
4.神祇
“神祇”中的“神”是指天神;而“祇”则是指地神。神祇是商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核心。敬鬼神,尤其是敬天神、敬地神,是商代举国上下头等重要的大事。这表现在:
(1)商王之名,用天干命名,其用意就在于“人即天也”、“天亦帝也”。商王就是“天帝”,商王代表着天的意志。
(2)商家尊先人为“先公”、“先王”,并统称为帝。自成汤以下称帝,最后发展到末代的帝乙、帝辛,直接取“帝”为名,与自然神的“上帝”并列予以祭祀。
(3)商人崇鬼神,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。
5.祭祀商人的祭祀活动,范围之大、形式之多,使人难以理解,构成了独特的“祭祀”文化。商代正宗的祭祀活动叫做“周祭”,是商王室大型、正宗的祭祀活动。周祭分五个阶段(共需要35旬):翌祭(需11旬),祭祭、葱祭,暂祭(共需13旬),乡祭(需11旬)。整个祭祀活动共需时35旬,休息1旬,即36旬,是为一年。一个周祭年结束后,再开始新一轮的周祭(即开始新的一年)。也就是说,商王室的礼宾司整年都在忙于进行祭祀活动。故《尔雅·释天》中有云:“夏曰岁,商曰祀,周曰年。”除了正宗的、记载比较明确的祭祀活动之外,还有许多不知名目、不知身份的祭祀活动。由此可以推断:商人崇鬼祭神是前无古人、后无来者的。商人特有的祭祀文化名目众多、祭法奇特、祭品繁杂且数量巨大。据甲骨文记载的相关祭祀名目就多达一百多种。
祭品所需物牲———牛、马、羊、猪,动辄即幸杀成百上千;祭品有时还需“人牲”——砍人头以祭,即杀人以祭先王。还有杀人殉祭。殷墟见到的最大规模的殉人有2000具尸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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