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超,1944年生,曾用名草名、卫民,号废道者,斋号残石斋山屋,上海嘉定入。国家一级美术师,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,江西省美术家协会主席,江西省博物馆馆长,江西书画院院长兼书记。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;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,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;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,97年中国画坛百杰及全国文艺界德艺双馨优秀会员等多项全国性荣誉。系第八、第九届、十届全国美展评委,省艺术高级职称评委,南昌大学兼职教授。 擅长国画人物兼山水花鸟。作品多次连续获国家大奖及国际奖。其中国际奖6件;全国奖20余件,省级奖30余件。作品被国家有关部门选送欧洲和美、日、韩、非、新加坡等国及港、澳、台地区展出。多件作品被中国美术馆、中国美协、中国画研究院、毛主席纪念堂等单位及海外收藏界收藏。 出版有多种画集。 现为江西省政协常委、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,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术委员会委员,人事部中国人才研究会书画专业委员会委员;江西省中国画研究会副会长,江西省博物馆学会副会长,香港(海外)文艺家协会名誉主席南昌工程学院艺术学院院长、南昌大学书画艺术研究院院长、江西书画院等省内外多所画院任名誉院长、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创作院研究员。其艺术成就被收录在中国名入研究院、美国纽约传记研究中心等国内外30余种机构编撰的辞典中。 代表作品《众志成城》、《顶梁柱》、《钢筋铁骨》等曾屡获国际、国内及省级大奖,作品被中国美术馆、中国画研究院、毛主席纪念堂等单位及海外收藏界收藏,出版有《蔡超现代水墨画集》、《蔡超画集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