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迈士(1891—1986),名祖德,号宽斋,以字行。浙江湖州下昂乡竹墩村人。父瑞琳,母龚韵珊,均擅书画,有影印书画集及长喜斋论画诗印行。 早年随母学画,后进上海震旦大学攻文学,获学士学位。曾在北洋政府外交部佥事科任职,参加过与苏联政府交涉收回领事裁判权及东正教教产谈判。同时,兼任北京大学文科讲师、北京古物陈列所副所长。 北伐以后,任浙江省政府秘书、南京考选委员会专门委员、上海市文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。因对政府腐败不满,愤而辞职,以卖画为生。曾与沈尹默合作开办书画展览三次,在书画界卓有声誉。 1949年5月,沈迈士被上海市人民政府聘任为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委员。上海“中国画院”成立后,又被聘为兼职画师。以后历任上海市文史馆馆员、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及上海分会理事、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及上海分会名誉理事、湖州书画院名誉院长。是上海卢湾区第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届人大代表,上海市第三、四、五届政协委员,卢湾区政协常委。 沈迈士绘画师承家学,山水取法沈周,旁及诸家;花卉宗沈石田。并能指画。画风苍润,笔致雄秀。绘画作品多次在国内外展出。 著有“画家丛书”中的《王诜》,另有《沈迈士画集》传世。还长于书法,善作诗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