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字字法的研究思路
草书作品的章法包括了两个方面。第一个方面是在草字字法的制约下的单字结构,第二个方面是以审美的观念把众多的草字组合在一起的整章构图.这二方面各种书体大都相同,然而草书是“眼布匀称”的“散乱布白",在章法的要求上则是以整章效果的美感为第一要求的 ,其它各个部分均是为此服务的。所以草书线条的轻重急徐和草书单字结构的俯仰,揖让,都是在整章效果的制约下进行的。同时,草书大的章法效果的产生,各种风格面目的表现,也不是空洞无物的,它是以每一个点划线条,每一 组合点划线条的单字,共同来完成的。因此可以说草书中的章法组成和单字结构,以至笔法墨法的使用都是不可分割的。因为每一笔划的轻重 ,每一字形的不同取态 ,都会造成一系列的连锁反映。也就是说在一个既成的草书作品中,每个字的字势、体态都是随势而变的,如果变动了一个字的形式,那么其它字的字势.体态也必须随之产生变化。这正是草书“眼布匀称”的布局规律性的要求。
然而,为了能清晰地了解草书章法的美感构成,我们还是以分析的方法。从草书的字法到单字结构、节奏组合、行气等构成整体章法的一些基本要素去分析,去解剖它,同时也是为了更深刻地认识它。
草字字法
草字字法的研究,按道理是属于文字学范畴。但是因为草字字法已不是标准的通用文字,而且草书作为艺术,是在草字字法基础.上的艺术,因而不能不先过此关。草书是从正体(篆隶)的快写过程中以省略.牵连等手法变化而来,因而在写法上可以认为是正体的变格。但是它作为一种书体被确定以后,便具有着严格的规定,这种规定的产生。是受人们长期书写时的生理和审美习惯制约的,这种制约的结果使草书有着这样一些特征。
笔划、结体部件的省略
省略是汉字发展的一条总的趋势。是在书写需要便捷这一要求下出现的一种方法。这种方法是草书书写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快写方法。省略的使用从甲骨文时期就一直延用着。 但那时的省减还都保留着象形的基本外貌,而作为纯符号的文字以后,草书的省减出现一次空前的变革,它是在不影响表意的原则下,省略一笔或数笔,乃至结构中的个别部件。也有个别草字省略以后,衍变为一种新的写法,形成了新的符号。
省笔
省笔就是省掉字中的若干笔划。如在《居延汉简中》把“车”写为“”,以及车偏也多为“"(载)辅等.在这个发展线索下,变为““或”“但这些变化都是在省减中间一横的基础上进行的。这种省减和变化在草书字体中到处可见。再如“疆”写作“”,和车字的省法基本相同,省减了中间的二个短横,后世的草书便从这种书写而使其点划变横写成“”。
省部件
这是在字形不相混的基础上省去部分结构部件,只存字形大概,以求得书写的快捷。但这种省法经过上干年的流传筛选,已是约定俗成的定规,后人不可自以为是地在不能减省处乱省部件。
如“与”,在简牍中省为““,”"等,章草则写为“”,在此基础上继续发展为“",从而形成了一种全新符号。
再如“甚”,省为“”《流沙坠简》。““(《居延汉简》)。”“到今草省为”“(王羲之草书)。”“等写法,如果不了解它的省略过程,是很难理解这个新的草书符号的。
点划替代
点划替代部件,也是草书字法常用的一种方法。这种方法常常是省减和快速书写的取直,以及连接所造成的。
如“足”,“”上一点代替口,下部以隶书““的牵连书写而出现的”“因而今草的“足”也随之写成””等字。
再如“言”字旁,如“请"的偏旁写为“”而后以点替代下口,上部牵连书写而为“”今草写为““。
”器“,写为”“,以四点代四个口。“”,写作“长”,用““代替了三划,后世牵连为“”,“””等写法。君写为““,也是以点“”代口,后世也有时因牵连而写为“”。这些例字都是以点划替代部件的写法。
偏旁合并
草书在快写时,运用省略、替代的原则,加快了书写的速度,但是也正因为减省和替代使很多在正体中界线分明的偏旁合而为一,出现了新的偏旁符号。这些新的偏旁符号,有时很难分清,但如果能了解到他们合并的原理,那么从它们的笔意变化上是可以意会到它们之间微小差别的。例如草书的““,这种书写符号可以有这样一些部首:“”(约),“”(列),“”(别),”“(醉),“”(靳),”“(孩),“”(弱),“”(能)等各种不同的写法。
但是在分辨时,其中的笔势和笔意是有很多极微妙的差别,很多偏旁书写要有笔触区别。像“列”和“别”,上面的轻重和牵丝的大小是不能含混的。““(列)起笔为横,“”(别)的起笔则是两点连接““字”“字的长扁要注意分清: “能”的““不可太长。“孩”不可太短。””,“”的下方不可钩出太多等等,都是它们原有部首的形状所制约着的。
一字多写
草书在衍变过程中,由于形成的时期较长,所以衍变的途径并不完全相同,因而一些字出现二种或二种以上的书写方法。有的按着省域的方法发展而来,有的按着替代的方法发展而来,因而会出现二种或多种写法。如“虑”,有通过牵连省笔的“”。有通过省去中间“田”的““也有替代书写而成的“”法。虽说写法种种,但都同时被约定了。所以运用那一种写法就属于那一种写法的系统,不可混同使用。
错位挪让
一般楷书的偏旁 有自己比较固定的位置,虽然个别字可以为了表现艺术效果而错位或挪让,但是这种用法是极少的。草书的书写则不同,草书有着大量的错位和挪让的书写。只要在符合草书字法的前题下,可以根据各种具体的书写环境,使偏旁或草字的局部错位。特别是和正体的具体位置相比较时,其错位、挪让的程度就会显得格外明显。而有些草字的错位,经过很长时期的使用已成为定规。书写时如不作错位书写,就很不恰当,例如“”(既),“”(趣),'”(举)(下二点为以点代符)等字。
改变笔顺
草书和槽书相比很多笔顺是不相同的.这是由两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,其一草书来源于篆隶,有一些字的写法保留着篆书.隶书的笔顺特征。如先中间后两边的书写,如“"(承)." ”(举)等字;或由于篆隶的原来笔顺的牵连所造成如““(甫),"”"(犬)等字。其二,为了方便连接而改变了笔顺的写法。如“"(本),“"(成),““(戎)等字。
另外,草书书写中是以圆转的曲线为主要书写特征的,因而从整个体貌上说,是较为随意的横.直和弧圈线条的结合.这个特征是在长期书写过程中便于牵连的一种书写变化,加上结合省略.替代、牵连、挪让之祛,便使得草书字形能成为一种特殊的书写符号,也就出现了自己特殊的规定性。这种规定性不光制约着草书字体的存在,而且对草书艺术结构的安排同样起着巨大的作用,从而使草书很难具有方方正正的整齐划一的构图,而只能以一种多种形状的外貌去重新组合,出现构图中的所谓“手布均齐”和“眼布匀称”的区别。可以说草字结构的千变万化,草字章法构成的种种艺术效果,和草字字法是很有密切关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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